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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城市职业学校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日期:2016-07-06 来源: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作者:招就办 点击:

2016级新同学: 

    欢迎你来我校就读!为了让你顺利入学,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报到时间2016830—8318:00-17:00

 二、入学教育时间91-92日;军训时间93—99日;开学典礼时间:912日。

 三、报到方法:持入学通知书或交费收据准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事先向校招生办申请延期。 

 四、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颁发给湖北城市职业学校的《收费许可证》规定标准,实行按年度收费。 

1、学费与书本费: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按我校招生简章上标准执行。农村(含县镇非农)户口学生及其他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免收三年学费,报名时须交清书本费(350/年);城市户口学生报名时须交清学费、书本费。 

2、住宿费:400/年。

3、学生平安保险费(保险公司收取):60/年,学生自愿购买。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医保局收取):80/年,学生必须购买。已办理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不再缴费,但须向学校提供新农村合作医疗证复印件,由学校交市医保局备案。

 五、报到地点: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市发展大道155号)C栋一楼大厅。

 六、乘车路线:市内各方向换乘12路、23路公汽往“城市职校”方向在“城市职业学校”站(原12路车的终点站)下车即到。

 七、学生报到时需带资料: 

1、携带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班主任。 (注: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需尽快到当地所属公安局办理)

 2、家中有低保证、特困证、孤残证件、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的,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或孤残证或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和特困证复印件需复印封面、首页及年审页。

 3、若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若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或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需提供村级(社区)、乡镇(街道)和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三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党、团员学生带好党、团组织关系,报到后交班主任。

八、其它事项: 

1、报到时,请住读生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 

2、已交费的新生报到时请将交费发票带来学校核实

3、学生登记照开学后由校学工处统一采集。 

咨询电话:07146379887  6379809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招生办 

2016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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