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湖北城市职业学校校园内学生商店托管经营服务。
二、项目简要说明: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在校生为4900余人,学校教职工280余人。校内商店总建筑面积约 65.86 平方米左右(包含商店存放货物的仓库),现委托管理企业对学校商店进行托管经营。委托管理企业不得将商店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托管经营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三、项目预算金额:
2020年秋季入学后学校注册的实际在校生人数约4900人,每生每年不低于25元,按年递增率不低于10%,2021年每生每年不低于27.5元,按在校生4900人(具体以当年度学校注册入学的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准)计算,合计134750元:27.5元*4900人=134750元(以实际在校生人数为准)。
四、托管经营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
3.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或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4.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供应商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能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方面的义务、承担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国家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各级部门的监督。供应商须在以往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截至2020年12月,供应商无影响本项目履行的重大诉讼或违法行为。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内容:项目的招标代理,不含清单、控制价编制。
六、被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原件和加盖印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上必须含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2、省级财政厅备案单位(打印网页、加盖公章)
七、遴选报价文件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遴选报价函(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表);
2、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省财政厅或市财政局备案单位(打印网页、加盖公章);
3、提供相关声明:无不良记录声明、无违法违规声明、遴选文件真实性声明。
八、遴选报价:
符合本项目遴选资格的代理机构,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参与本项目的遴选报价。凡恶意背离收费标准报价被遴选人,评审时采购人将取消该被遴选人的遴选资格。
九、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3日上午9:30前,将密封的遴选文件送至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采购办,超过该时间送达的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定标原则:
按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表(附后)评标,符合资格条件,按最接近该项目报价的平均价者确定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如有两个以上的报价一致,则由学校采购委员会确定被遴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十一、联系地址、联系人:
1、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发展大道155号(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联系电话:0714-3828368、15072056627,联系人:李老师
十二、其他:
本次遴选结果将直接通知成交供应商。参与本次遴选的所有遴选文件概不退还。
详情见:
附件 |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1年8月10日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