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结果公示(食堂专户银行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一、遴选结果
申报部门 |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计财处 | 食堂专户银行遴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 先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宜
1.中标供应商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申报部门签订合同,如果期间双方就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我方有权视同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采购项目;
2.如供应商所供货物或服务无法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5.02.17
申报部门 |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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