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路校区信息化等项目监理服务询价公告
为保质保量、安全规范的按时完成学校整体搬迁工作,由总务处申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现对广州路校区信息化等项目的监理服务组织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广州路校区信息化等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
2、监理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广州路校区校园安防工程 |
473 |
2 |
广州路校区教学、办公信息化改造工程 |
140 |
|
合计: |
613 |
注:以上项目最终以发包人实际委托的监理项目为准。
3、工作内容
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二、采购预算:11.034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须是信息化工程的类似监理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文件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要求:投标文件必须含有报价单密封件和资质文件密封件,各自分开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一)报价单密封件:
投标报价单:报价不得高于监理项目最终审计结算价的1.8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见附件:报价单)。对于恶意低价报价的,询价小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资质文件密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代表参加询价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2、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附件);
3、其它印证材料: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近三年至少完成一个类似工程业绩,须是信息化工程的类似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年11月20日(周一)上午9:30前,将报价单密封件和资质文件密封件送至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采购办(办公楼四楼A401),超过该时间送达的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不接收邮递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市下陆区发展大道155号)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76556
七、定标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条 询价程序执行:
1、符合资质条件;
2、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中(不少于三家)按总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询价结果经校党政联席会上会后将在校网进行公示(一个工作日);
2、中标供应商应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如果期间双方就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我方有权视同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采购项目;
3、参与本次公开询价的所有遴选文件概不退还。
附件:
报价单 |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