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公示(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招标结果
申报部门 |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校办 |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 |
二、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宜
1、请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合同,如果期间双方就合同无法达成一致,我方有权视为该供应商自愿放弃此次采购项目。
2、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我校将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我校将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湖北城市职业学校
2023.06.19
2023.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