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校党委按照今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与学校15个处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廉政工作的责任原则、范围、内容、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规定“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把廉政考核纳入干部总体考核之中。
今年,学校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处室的工作计划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处室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同安排,同奖惩,凡党风廉政建设被“一票否决”的处室,将追究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该处室及其主要负责人评优评先的资格。之前,学校与各处室还签订了《量质化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和《综合治理责任书》。